非公租房型人才公寓专项补贴标准
根据《人才公寓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扶持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经认定的非公租房型人才公寓的,根据每个租住人才的G60科创走廊人才积分,按满50分、 30周岁以下满70分、满80分三档,分别以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供的上年度松江区域建筑面积140平方米房屋(三室二厅)租赁平均价格的5%、8%、10%的额度,给予人才公寓运营方非公租房型人才公寓专项补贴,用于等额减低人才公寓租赁价,租住人才可按规定另享受租房补贴。
(截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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