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条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Copyright © 2019- qianxingmanyo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