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的定义: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第3种观点: 应交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应交税金—未交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表示什么贷方表示:本月应交未交的。借方表示:本月多交的和本月上交上期应交的。“应交税费-未交”科目发生额是由“应交税费-应缴(转出未交)”科目贷方结转过来的,一般都是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应实际缴纳的金额,出现借方余额的时候比较少,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一般多出现在增加购票额时预缴。应交税金怎么算应交税金账户核算应交、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所得税、应交土地、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个人所得税等。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如果是应交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如果是营业税应交税金 = 销售(服务)收入*5%如果是所得税应交税金 = 所得税纳税基数 * 25%(或非居民企业20%;或高新技术企业15%)如果是消费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适用税率将应在应交税金账户核算的税种期末余额相加,贷方余额用正数表示,借方余额用负数表示应交公式应交公式: 应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应交怎么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应交明细表怎么填应交明细表“应交”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 1、“年初末抵扣数”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庆收取的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转出多交”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转出未交”专栏的记录填列。 应交明细表“未交”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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