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房产交易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完税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房管局开具,具体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房管局开具。1、取号:申请人到档案利用窗口取号,领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申请表;2、填表:填写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申请表;3、查询:符合条件的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4、取件:领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各地个人房产查询证明所需条件不尽相同,以当地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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