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规的制定主体是,行规根据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规具有法的效力。行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规需要总理签署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规的制定主体是,行规根据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规具有法的效力。行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规需要总理签署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第1种观点: 行规由制定,行规是指根据和法律,依照行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由于法律中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往往更具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一、简述行规的基本特征。(1没有统一完整的行规范;(2)行规范表现为多种法律形式,是由各种不同效力层次的行为规范构成的统一体;(3)行规范众多,内容广泛;(4)行规范具有明显的可变性;(5)行政程序规范是行特有的一种行为规范,通常与行政实体规范交织在一起,并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二、行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行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应优先适用行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规相抵触。行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和法律,并且按照《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行规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指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规和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的根据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适用于当地的行政管理工作。行规是行政活动的重要依据,其数量、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在所有行形式中居于首位。
第2种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如下: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省、自治区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3、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是什么行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如下:1、行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和法律,并且按照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2、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规的制定主体是,行规根据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规具有法的效力。行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规需要总理签署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第1种观点: 行规由制定,行规是指根据和法律,依照行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由于法律中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往往更具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一、简述行规的基本特征。(1没有统一完整的行规范;(2)行规范表现为多种法律形式,是由各种不同效力层次的行为规范构成的统一体;(3)行规范众多,内容广泛;(4)行规范具有明显的可变性;(5)行政程序规范是行特有的一种行为规范,通常与行政实体规范交织在一起,并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二、行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行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应优先适用行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规相抵触。行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和法律,并且按照《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行规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指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规和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的根据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适用于当地的行政管理工作。行规是行政活动的重要依据,其数量、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在所有行形式中居于首位。
第1种观点: 行规由制定,行规是指根据和法律,依照行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由于法律中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往往更具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一、简述行规的基本特征。(1没有统一完整的行规范;(2)行规范表现为多种法律形式,是由各种不同效力层次的行为规范构成的统一体;(3)行规范众多,内容广泛;(4)行规范具有明显的可变性;(5)行政程序规范是行特有的一种行为规范,通常与行政实体规范交织在一起,并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二、行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行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应优先适用行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规相抵触。行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和法律,并且按照《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行规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指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规和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的根据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适用于当地的行政管理工作。行规是行政活动的重要依据,其数量、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在所有行形式中居于首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规的制定主体是,行规根据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规具有法的效力。行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规需要总理签署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规的制定主体是,行规根据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规具有法的效力。行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规需要总理签署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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