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农村房子是否有房产证?1、如果有房产证的话,带着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户口本、买卖合同(或赠与公证书)、无房证明(首次购房的)、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局进行过户。2、没有房产证的话,直接到村委会进行改名。3、农村自建房屋与土地分离,宅基地使用证上是你的名字,想过户到你儿子名下,需要到村委会、土地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3种观点: 农村房子是否有房产证?1、如果有房产证的话,带着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户口本、买卖合同(或赠与公证书)、无房证明(首次购房的)、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局进行过户。2、没有房产证的话,直接到村委会进行改名。3、农村自建房屋与土地分离,宅基地使用证上是你的名字,想过户到你儿子名下,需要到村委会、土地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1种观点: 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相关规定如下:1、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但具有一定的;2、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转让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3、必需经村委会同意,经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买受人也必需是本集体的,过户时要在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告;过户手续如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4、对于双方以上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一、农村自建房屋可以买卖吗1、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但是只能卖给有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卖给城镇居民。房子的买卖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且买方不可以购房的方式变相占用宅基地,已经拥有宅基地的,进行农村房屋交易将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二、自建房是否可以贷款农村自建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但是仅是部分自建房,且需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才能贷款,具体如下:1、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2、要求年龄是在18-60周岁之间,且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3、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方可建造;4、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农村自建房建房证不能过户,需要办理土地证后才能过户2、土地证属于宅基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和过户,只是原来的卖方无权再申请宅基地了3、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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