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安全警示标志根据其含义不同分为以下几种:1、禁止标志。通常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包括禁放易燃物、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烟火、禁止用水灭火等;2、警告标志。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包括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爆炸、当心火灾、当心腐蚀、当心中毒等;3、指令标志。是必须遵守,包括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等;4、提示标志。示意目标的方向,包括安全通道、太平门等;消防设备提示标志等;5、补充标志,是对前述四种标志的补充说明,以防误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3种观点: 使用安全标志牌按照的要求: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度;4、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6、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7、其他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安装标志的使用要求如下: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的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的内容;2、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米;3、安全标志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4、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排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戴安全帽属于安全标志中的指令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安全警示标志根据其含义不同分为以下几种:1、禁止标志。通常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包括禁放易燃物、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烟火、禁止用水灭火等;2、警告标志。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包括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爆炸、当心火灾、当心腐蚀、当心中毒等;3、指令标志。是必须遵守,包括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等;4、提示标志。示意目标的方向,包括安全通道、太平门等;消防设备提示标志等;5、补充标志,是对前述四种标志的补充说明,以防误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根据国这有关标准,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所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2、安全标志一共分为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这四类又分为很多的小标志,所以安全标志图有很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二十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戴安全帽属于安全标志中的指令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戴安全帽属于安全标志中的指令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1种观点: 安全警示标志根据其含义不同分为以下几种:1、禁止标志。通常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包括禁放易燃物、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烟火、禁止用水灭火等;2、警告标志。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包括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爆炸、当心火灾、当心腐蚀、当心中毒等;3、指令标志。是必须遵守,包括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等;4、提示标志。示意目标的方向,包括安全通道、太平门等;消防设备提示标志等;5、补充标志,是对前述四种标志的补充说明,以防误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戴安全帽属于安全标志中的指令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为四类:1.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驶。安全色为红色。共40种。2.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安全色为黄色。共39种。3.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安全色为蓝色。共1 6种。4.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说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安全色为绿色。共8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4-2008)》 全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标志的分类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还有补充标志。其它都不属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和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3-2001《安全色》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第三十六条 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第三十七条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建设技术规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根据国这有关标准,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所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2、安全标志一共分为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这四类又分为很多的小标志,所以安全标志图有很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二十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标志分5类,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补充标志。1、禁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2、警告标志:含义是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3、指令标志:含义是必须遵守。4、提示标志: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5、补充标志:是对前述四种标志的补充说明,以防误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 地方各级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消防重点部位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消防水箱间和配电室以及存放重要物品的部位设置消防标志,需要表明部位名称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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