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赠与财产共同所有,离婚时协议分割,不成由判决。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判决需考虑子女和女方权益。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需要达成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人民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考虑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赠与合同中指定财产归属于夫或妻一方,则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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