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以下简称“全电”)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全电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相同。其中,带有“专用”字样的全电,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专用相同;带有“普通”字样的全电,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相同。
全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电子服务平台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样式。
法律依据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五)稳步实施电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并持续拓展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云平台,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25年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机制,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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