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立法权、和法律的解释权、实施的监督权、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有具体规定。
Copyright © 2019- qianxingmanyo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