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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同城户口迁移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铅星游戏网


根据成都市最新的人才引进入户,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并在实际居住1年以上或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非成都籍人员,可在成都落户。同时,租房也可以作为入户方式,但仅限于成都市内的农民。购房入户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社保证明,租房入户需要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和身份证。投资入户则需要提供投资证明、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一、前提条件

1. 原户籍所在地位于成都,包括郊县。

2. 现在将户籍迁至成都的另一处房产。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2、人才引进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二、入户方式

1、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2、购房入户

(1)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2)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成都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成都有以下户口迁移条件:

1. 夫妻投靠: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成都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成都市户籍,且在成都市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可以在办理结婚登记满2年后,由迁入人向迁出地机关申请将非成都市户籍的配偶户口迁入成都市。

2. 子女随迁:未成年子女或符合条件的重型残疾人,可以自愿随迁。

3. 投靠父母:父母有一方为成都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成都市户籍,且在成都市登记居住满2年以上,可以在办理父母子女关系登记满2年后,由迁入人向迁出地机关申请将非成都市户籍的子女户口迁入成都市。

4. 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可以迁移。

5. 特殊情形:机关因特殊原因确需批准户口迁入的,可以批准。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成都市进行户口迁移。

结语

成都的户籍现在非常宽松,不仅放宽了人才引进入户,也放宽了租房入户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市民来说,租房或购房都可以入户成都。此外,成都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鼓励投资发展生产性产业,对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进行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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