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深化落实“12363”发展战略,加紧谋划推进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进国家级能源创新示范区创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2、要用足用活中省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各项,全力策划一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社会治理类项目,加快补齐各项短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要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构建各类创新平台上下功夫,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4、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在流域治理、淤地坝、储备林、采煤沉陷区治理等方面规划建设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5、要超前研究,布局实施数字经济等新产业,依托榆林空域资源优势发展航空航天产业,提升铝镁合金材料产业发展水平,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
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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