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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清明扫墓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铅星游戏网

  为缅怀先烈,教育号召团员青年发扬优良传统,宣扬爱国主义精神,团镇委决定于4月3日组织部分青年团员及少先队员到镇烈士纪念碑进行扫墓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扫墓时间:

  4月3日(星期五)上午9:10前在烈士纪念碑集中(清溪大道旁),9:30正式开始。

  二、扫墓地点:

  清溪烈士纪念碑

  三、参加人员:

  1、镇有关领导

  2、镇团委委员11人

  3、清中团委100人,晨光、银河学校团总各支30人

  4、公办小学少先队员200人(每间小学校50人)

  5、镇府、执法分局、新莞人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经大厦团支部各10人

  6、供电、供水、电信、邮政团支部各10人

  7、各村团总支部负责人

  四、几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人员由各单位集中组织前往烈士纪念碑;

  2、学校团员穿校服、佩戴团徽,公办小学少先队员穿校服、佩戴红领巾;

  3、各团委、团(总)支部要带团旗、戴团徽;

  4、各团委、团支部要自带花圈;

  5、各参加人员着装要严肃,不要穿颜色太鲜艳的服装;

  6、各参加人员要注意安全,听从领队的`指挥。

  五、清明节扫墓活动议程

  (一)、宣布扫墓活动开始;

  (二)、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敬献花圈顺序如下):

  1、镇领导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2、清溪镇团委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3、各学校团员、少先队员代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4、供电公司团支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5、供水公司团支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6、电信团支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7、邮政团支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三)、向烈士三鞠躬(默哀一分钟);

  (四)、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五)、共青团员代表发言;

  六、全体瞻仰清溪烈士纪念碑:

  扫墓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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