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体检过关,但是接兵干部在家访时发现当事人身体某些方面可能没有达标,可提出要求,然后须针对提出的项目进行复检。
二.体检过关,但有人举报提出该人可能某些方面不合格,须进行复检。
三.体检过关,但可能后来走的军种有所改变,部分要求变化,须进行体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第十 县级以上地方兵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兵役登记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兵役登记信息核验,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